四、矿山停采、闭坑问题1、应由具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闭坑(停采)报告,经履行评审程序,进行资源储量注销或残留资源储量登记;2、对残留矿产资源进行再开发利用的,应依据评审奋案的闭坑(停采)报告,进行可行性评价或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重新进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采矿权申请。...
3、矿区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前期的完整矿区被分割成几个小矿区。(三)矿山生产勘探报告在勘查报告的基础上,经生产探矿加密控制,(存在有一定程度的核实作用)。(四)闭坑(核消)类1、矿山闭坑(停采)报告:资源储量消耗枯竭,不能保证正常生产开采。2、中段或部份资源储量核消报告:已开采部份或各类煤柱的核消。...
为落实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合并,《规定》对多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如将第十八条修改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采矿权人在申请办理闭坑手续时,应当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合格文件”。...
采矿权人在申请办理闭坑手续时,应当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合格文件。第二十条 采矿权转让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义务同时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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