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有关工作,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请督促指导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命名和获批开展示范创建的园区按要求提交2022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见附件)。请汇总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园区建设评价报告(需加盖园区管理机构公章),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
构建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开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评价和示范,创建150家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和15家“零碳”示范单位,形成10条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供应链,培育10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持续开展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
(三)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建立实施效果动态跟踪评价机制。到 2025 年,完成首批试点项目建设与验收,总结宣传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与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提升建设效果较好的试点项目,推动碳排放总量逐步降低并趋近于零,探索零碳排放区建设模式。...
据介绍,园区通过水环境整治、企业转型升级和低碳化改造等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园区内企业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集聚为基础,推进低碳产业建设。园区系统以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为核心成员,通过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与管理机构、污水处理厂、科技开发机构、集中供热管网等公共设施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并通过资源再生企业、废物处置机构、公共绿地等附属成员的辅助作用构成一个完整的共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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