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到2017 年底,沿海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具备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能力,并做好与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2020 年底前,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限期予以淘汰。 2....
柯昶指出,海洋废弃物倾倒主要是指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向海洋处置海洋废弃物的行为。废弃物不是大家通常理解的海洋垃圾,而是有着明确的范围和限定。 按照现行的国际公约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倾倒的物质包括疏浚物、城市阴沟淤泥、渔业加工废料、惰性无机地质材料、天然有机物、岛上建筑物料、船舶平台等七类。...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目前,南海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科研以及海上航行安全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为此,国家海洋局着手制定规划,加强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提升南海地区海上公共服务能力。 南沙海区远离大陆,航线密集,渔业资源丰富。由于过度捕捞生物资源现象长期存在,海上溢油等船舶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珍稀生物资源数量急剧下降。...
港口未设置与其吞吐能力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和运输设施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从事船舶修造、拆解、打捞等作业的单位进行作业时,未采取预防措施造成水污染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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