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50549-2:2019
发电厂与配电网络并联的要求 第2部分:连接到中压配电网络 发电厂直至并包括 B 型

Requirements for generating plants to be connected in parallel with distribution networks - Part 2: Connection to a MV distribution network - Generating plants up to and including Type B


标准号
EN 50549-2:2019
发布
2019年
发布单位
CENELEC - European Committee for Electro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替代标准
EN 50549-2:2019/A1:2023
当前最新
EN 50549-2:2019/A1: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与中压配电网并联运行的发电厂@的保护功能和运行能力的技术要求。出于实际原因,本文件涉及责任方,其中要求必须由 DSO@ 以外的参与者(例如 TSO@ 成员国 @ 监管机构)根据法律框架来定义。通常,DSO 会告知生产商这些要求。注 1:这包括欧洲网络规范及其国家实施@以及其他国家法规。注 2:附加的国家要求,特别是对于配电网连接和发电厂运行的要求可能适用。本文件的要求适用@无论能源类型,也无论生产商网络中是否存在负载@发电厂@发电模块@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电机和电子设备: ? C 将任何能源转换成交流电; ?根据委员会法规(EU)2016/631,C 型发电模块容量为 B 型或更小,同时考虑国家对 A 型和 B 型以及 B 型和 C 型之间功率限制的决定的实施情况; ?C 连接到交流中压配电网络并与之并行运行。注 3:连接到低压配电网的发电厂属于 EN 50549-1 的范围。注 4:满足上述条件的电能存储系统(EESS)包括在内。 如果不同类型(A 或 B)的发电模块组合在一个电站中,则根据每个模块的类型,不同的要求适用于不同的模块。示例:如果根据委员会法规 (EU) 2016/631,发电厂由多个发电模块组成(参见 3.2.1)@,则可能会出现一些发电模块属于 A 型而某些发电模块属于 B 型的情况。除非另有说明DSO 和责任方另行规定@最大视在功率高达 150 kVA 的发电厂可以@作为本文件要求的替代方案@遵守 EN 50549-1。 DSO 和责任方可以定义不同的阈值。本文件承认 DSO 或成员国内其他责任方存在特定的技术要求(例如电网规范),并且必须遵守这些要求。排除在范围之外的是: ?连接点的选择和评估; ?电力系统影响评估,如评估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局部电压升高@对线路保护运行的影响; ?连接评估@作为连接规划的一部分进行的一组技术验证; ?发电厂的孤岛运行@有意或无意@,不涉及配电网络的任何部分; ?驱动器的四象限整流器在有限时间内将制动能量反馈回配电网,无需内部一次能源; ?不间断电源,并行运行时间限制为 100 ms;注 5:由于不间断电源装置的维护而导致的并联运行不被视为正常 UPS 运行的一部分,因此在本 EN 中不予考虑。 ?人员安全的要求,因为现有的欧洲标准已经充分涵盖了这些要求。 ?将发电机@模块或设备连接到直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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