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现有溯源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设计,协调动力电池生产商、电动汽车生产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商、再生利用企业和报废拆解企业等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参与主体进行技术对接,尽快推出相关标准规范,使得动力电池在设计之初就考虑报废拆解和回收再利用。 此外,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评估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动力电池报废评估制度,鼓励独立第三方企业参与动力电池评估市场建设。...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回收利用体系尚未形成,目前绝大部分动力蓄电池尚未退役,汽车生产、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同时,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支撑。《办法》提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动力电池管理规定》指出,“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并强调,“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溯源管理,确保溯源信息准确真实...
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主要包括两种方法,即报废拆解与梯次利用。目前政策引导是鼓励先梯次利用、再拆解回收,以充分发挥废旧电池的经济效益。但受制于电池均一性和成本影响,目前梯次利用的量比较小。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报废拆解和梯次利用的锂电池(含数码锂电)共8.3万吨,其中电池拆解占比高达95%。 报废拆解是当前主流 目前,动力电池回收基本通过报废拆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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