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鲜切药材实行目录管理。列入我省鲜切药材品种目录的中药材,应当是我省道地、大宗中药材,有产地加工传统,适宜趁鲜切制,且有依据支持趁鲜切制对质量无不良影响的优势品种。 中药基原混乱,趁鲜切制后容易掺入伪品的中药材,不宜列入我省鲜切药材品种目录。 三、鲜切药材品种及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由产地加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提出,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
本规范涉及的中药材是指来源于药用植物、药用动物等资源,经规范化的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采收和产地加工后,用于生产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药用原料。 本公告所指中药材生产企业包括具有企业性质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 ...
对于经产地加工后可直接作为中药饮片使用的, 按中药饮片建立标准, 其加工条件也应符合中药饮片生产规定, 并按中药饮片生产管理。4) 对于存在明显的产地依赖性和对生长年限要求严格的中药材, 要明确产地、采收期和采收年限。 《中国药典》 中药材、中药饮片相关方面的研究和修订, 要与现行药品管理的法规和规定相适应。 ...
第五十五条 企业可选取产量较大及质量不稳定的品种进行年度质量回顾分析,其他品种也应定期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回顾的品种应涵盖企业的所有炮制范围。 第十一章 术语 第五十六条 下列术语含义是: (一)直接口服中药饮片 指标准中明确使用过程无需经过煎煮,可直接口服或冲服的中药饮片。 (二)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 指在产地用鲜活中药材进行切制等加工中药饮片。不包括中药材的产地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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