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获得性 对来源于人工种植养殖的中药材品种,应当提供基地发展 5 年规划;对来源于野生的中药材品种,应当明确年产量,说明 5 年自然更新、野生抚育和野生变家种家养等情况。 2. 稳定质量措施 应当明确并固定中药材基原、来源区域、采收时间、产地初加工方法等。来源于人工种植养殖的,还应当说明种植养殖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措施。 ...
鼓励中药材规范化、集约化生产基础较好的省份,结合本辖区中药材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探索推进,为本规范的深入推广积累经验。 五、各省相关管理部门依职责对本规范的实施和推进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中药材种子种苗及种源提供、田间管理、农药和肥料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指导。林业和草原部门牵头做好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以及属于濒危管理范畴的中药材种植、养殖等指导。...
3.产地加工企业应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户的管理,与农业合作社或种植(养殖)户直接签订采购协议(合同),推动鲜切药材种植(养殖)户实施规范化种植(养殖),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强化对种子种苗(动物)、种植(养殖)、采收、初加工等环节以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用于趁鲜切制的中药材来源稳定、基原准确、质量可靠。多基原品种应明确基原,原则上一个品种规格只允许一个基原。 ...
附件 辽宁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 一、适用范围 辽宁省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对产地趁鲜加工企业的质量审核和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适用本指导原则。 二、原则 趁鲜切制加工与中药饮片的质量密切相关,应对其质量管理和工艺流程严格控制。鲜切药材加工企业应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中药饮片附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配合中药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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