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ZL 016-2024
应急指挥车

Emergency command vehicle


标准号
T/SZZL 016-2024
发布
2024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SZZL 016-2024
 
 
适用范围
6 技术要求 6.1 整车要求 6.1.1 基本要求 1) 应急指挥车的运行安全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2) 外廓尺寸和质量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3) 照明及信号装置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4) 侧面防护和后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GB11567的规定; 5) 车身反光标识应符合GB23254的规定; 6)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7) 驾驶员耳旁噪声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8) 车辆制动系统应满足GB12676的要求; 9) 示廓灯的安装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10) 车辆排放应符合GB18352.6或GB17691的要求(第六阶段); 11) 客厢型应急指挥车防雨密封性应符合QC/T476的要求,货厢或方舱型应急指挥车及有拓展厢体的扩展部分防雨密封性按QC/T476的评价方法应不低于 92分(同大型旅游客车或长途客车的要求); 12) 指挥车使用安全玻璃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13) 整车防雷及接地应符合GB50689的要求; 14) 应急指挥车辆应按规定配置警报装置和警示灯; 15) 应急指挥车应配置与车适应的消防装置,大、中型指挥车还应设置符合GB17945要求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6.1.2 性能要求 6.1.2.1 在满载状态下,最高行驶速度和爬坡能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应急指挥车最高行驶速度和爬坡能力的要求 车型 项目 小型 中型 大型  普通 越野 普通 越野 普通 越野 最高行驶速度(km/h) 120 90 100 60 90 — 最大爬坡能力(%) 30 40 20 30 15 — 6.1.2.2 车辆核载人员和新增设备设施的总质量应不超过基础车型载荷的90%。 6.1.2.3 空载、静态情况下的侧倾稳定角,小型、中型应急指挥车应不小于35度,大型应急指挥车应不小于30度。 6.1.2.4 车辆底盘及车载装置与底盘联接时应具有适配良好的避震装置,保证系统在四级公路正常行驶和越野行驶时正常工作。 6.1.2.5 越野性:有越野要求的应急指挥车,宜选用越野底盘,确保在崎岖路况下能稳定行驶。 6.1.2.6 环境舒适性:车辆应能在较复杂的气候和环境下正常工作,包括高温、低温、潮湿、沙尘等环境。 6.1.3 整车装配调整质量 1) 整车外观整洁,表面不应有油污等,颜色一致,车辆后端左右外缘对称部分水平高度差不得大于20mm; 2) 车内各总成及零部件装配完整、正确、可靠,无漏装错装; 3) 各门窗、按钮启闭应灵活无卡滞,功能正常; 4) 可移动装置在行车时应能牢靠固定,不得自由移动; 5) 整车各部件应无干涉;发热、致冷管道应有防护装置,防止人员及设备损伤; 6) 各翻转、开启机构应操作灵活,无卡滞及干涉现象。 6.1.4 车辆标识 1) 整车标识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2) 通信设备线缆应按颜色区分且进行编号或标识; 3) 通信指挥设备应有明显的中文标识; 4) 操作复杂的设备应在附近附简要操作说明; 5) 大、中型应急指挥车应在适当位置备注设备布置图; 6) 各电、液、气输入、输出口,电源开关等应有明显标识; 7) 大型应急指挥车应有安全疏散标识; 8) 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识; 9) 各操作按钮、开关应有显示启闭状态的标识。 6.1.5 安全及调平系统 1) 防雷系统应符合GB50689的有关规定; 2) 大型指挥车应配置平衡系统以确保整车工作时处于水平状态,平衡系统应牢固可靠且具备锁止功能,确保能在5%的坡度上调平,水平倾斜角度不大于0.5度。中型指挥车宜配置平衡系统; 3) 按设备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配备必须的灭火器等灭火装备。 6.2 专用装置要求 6.2.1 性能要求 6.2.1.1 承载能力:车辆应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能携带所需的应急设备和相关物资。 6.2.1.2 通信能力:车辆应配备先进通信设备,保障现场与指挥中心的实时通信。 6.2.1.3 导航定位:车辆应配备导航定位设备,能快速准确地到达事发现场。 6.2.2 电源系统 6.2.2.1 应急指挥车应配备独立的电源供电功能模块和市电供电功能模块,两路供电系统应具备支撑整车满负荷工作的能力,且两路交流电源之间互为备份、快速切换;供电系统具有电源参数表,能够实时监控电源状态,供电系统配备电源插座,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6.2.2.2 UPS不间断电源采用在线式,停电状态下,应急指挥车内的所有通信设备由UPS供电,供电支撑时间(保证基本通讯指挥系统工作)不小于2小时。 6.2.2.3 应急指挥车车宜配备220V/10A电源输出插座。 6.2.2.4 应急指挥车应配备逆变设备或其他设备确保整车行驶过程中可提供 220V电源供部分办公用品或通信设备使用。 6.2.2.5 整车接地应符合GB50689的要求。 6.2.2.6 应急指挥车电源系统车外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6.2.3 通信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车应能在指挥现场组建通信网络,建立指挥车与应急救援人员、救援车辆、中心等通信节点的通信链路,实现组网设备间的信息传输,且在大范围通信中断的情况下,应至少保证一种通信方式畅通: 1) 应急指挥车设备应是定型的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 2) 入网设备应符合相关入网要求; 3) 应能实现现场人员及设备间的无障碍通信; 4) 应急指挥车应具备集中控制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应采用模块化控制,各子系统可以独立操作控制,至少应控制摄像机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音视频矩阵设备、显示屏设备; 5) 安装在车外部的设备防护等级为IP65; 6) 设备布局合理,承载平衡,安装牢固,并作安全防护、防尘、减震处理; 7) 设备连线应采用阻燃线缆,走线布局科学,强弱电分开,标志齐全,线缆应捆扎整齐,并用线槽(管)进行保护。 6.2.4 信息采集系统 6.2.4.1 应急指挥车应能通过车内外采集设备实现车内外包括救援现场的语音、图像信息的采集、传输、播放、显示、存贮和检索。 6.2.4.2 应急指挥车应设置至少一台摄像机,其设置应满足摄取局部图像和全景的需求;车外摄像机宜配置云台及摄像机控制设备。 6.2.5 车载办公系统 6.2.5.1 大、中型应急指挥车应配备常用办公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电话机及相关设施、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6.2.5.2 应急指挥车应至少配置两台视频会议终端,宜备用一台。 6.2.5.3 大、中型应急指挥车宜配备广播及电视系统,能够接收全国各主要电视及广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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