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要求不得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 ①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②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③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 ④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明确要求,短视频平台也推出了“青少年模式”供用户自行选择,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依赖和网络不良信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
人类正在进入以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数字文明新时代,青少年的培养是否符合时代的要求取决于我们对人类文明进化的正确判断。我们需要从更宏观更全面的角度看待青少年的教育问题,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局限性。 网络中的未成年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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