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标准
1范围
1.1本部分规定了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1.2本部分适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开展中介服务活动。
2术语和定义
2.1人力资源中介服务
根据用人单位、求职者的招聘、求职登记信息,提供日常推荐服务,以期达到人职匹配的服务活动。
2.2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和主动性。
3服务场所
服务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服务机构地点交通便利,标识明显;
3.2具有开展求职招聘服务业务必备的信息栏、资料架等办公设备;
3.3具备相对独立的洽谈场所。
4工作流程
4.1招聘登记与推荐
招聘登记与推荐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登记并核实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岗位信息、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工作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b 登记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求职意向、特长、毕业证、资格证、技能证、职称证书等);
c 与单位签订委托推荐协议书,内容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付费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
d 按职位要求对求职个人进行初选,也可为用人单位提供自助查询服务;
e 向用人单位提供候选人信息、确定候选人,根据单位要求协助面试;
f 后续跟踪回访;
g 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4.2求职登记与推荐
求职登记与推荐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登记并查验求职者有效证件、基本信息;
b 登记求职者求职意向并约定服务事项,内容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付费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
c 根据求职者个人条件及求职意向查询、搜索匹配岗位;
d 向求职者推荐岗位并提供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协助应聘;
e 对求职者面试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f 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5服务评价
5.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其建立的标准体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以及标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效率进行评价。对评价效果、问题、不合格项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2评价的原则
a 坚持以事实和客观证据为判定依据的原则;
b 坚持标准与实际对照的原则
c 坚持独立、公正、效率的原则。
5.3评价的依据
a 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b 本机构的经营宗旨、目标
c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系列标准
5.4评价方法
评价一般采用整体评价的方法,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成独立的评价小组,对建立的标准体系以及实施相关标准和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价。具体方法主要是通过评价人员的观察、提 问、听对方陈述、检查、比对、验证等获取客观证据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记录表和评分表的评价结果,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实施和改进。
5.5评价程序
a 评价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b 制定评价计划
c 成立评价小组d 评价准备
e 评价实施
f 编写评价报告和不合格报告;
g 评价结果处置
h 考核奖惩。
6服务改进
a 定期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b 对服务实施全过程及时进行总结。
c 根据对服务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d 注重对服务体系的评价和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绩效。
e 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服务流程优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