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HEMA 8—2021
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管理规定

Personnel of social service organiza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Regulations on examination and management of work with certific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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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T/AHEMA 8—2021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实施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M746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01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适用范围
6 考核内容 考核和审查内容 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审查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人员基本条件、理论、技能和样品分析考核。 监测分析类、自动监测类人员应符合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基本条件并参加理论、技能和样品分析考核;专职的质量管理类、综合技术类应符合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人员基本条件并参加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标准规范、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理统计知识、布点和采样方法、样品保存和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处理、数据审核和结果评价,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的安全防护知识等。 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分为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手工监测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布点和采样、样品保存和样品预处理、试剂配制、仪器操作、仪器校准、校准曲线制作、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结果计算等;自动监测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仪器设备校准、数据传输和数据审核等。 样品分析考核 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发放的考核样品或实际样品进行分析测试。 7 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与管理 各省级环境监(检)测行业协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考核周期 持证上岗考核每年进行4次,由省级环境监(检)测行业协会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考核申请及审核 申请持证上岗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应于每年1月、4月、7月、9月底前将《社会化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见附录A)和《社会化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申请项目统计表》(见附录B)报省级环境监(检)测行业协会,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提供必需的考核工作条件。省级环境监(检)测行业协会于每年2月、5月、8月、10月底前组织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未通过初审的退回被考核单位重新填报,每年3月、6月、9月、11月底前截止申请材料重报工作,逾期不列入该半年的考核计划。 考核实施 省级环境监(检)测行业协会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联合发布本文件的省级环境监(检)测行业协会共同建立考核专家库、理论考核题库,制定年度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级环境监(检)测行业协会联合体对专家开展统一培训,统一考核重点和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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