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总体规划》明确,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三地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同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三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要达到100%。...
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会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工业(经济)信息化部门共同编制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近日正式发布。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两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与会代表实地调研了示范区水乡客厅、汾湖“一网通办”为民服务中心、元荡生态岸线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二期等项目。 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省份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和调研。...
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培训宣贯、研讨等方式推动长三角区域内绿色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水平的共同提高。 五、营造绿色认证良好发展环境 (十三)共同健全配套政策。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健全完善适合地域特点、有益绿色认证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推进战略、规划与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与标准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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