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烟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熏蒸作业场所未配备磷化氢气体浓度监测报警仪器,或者未配备防毒面具,或者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熏蒸作业场所的;(二)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设施联锁的。...
【解读】1.说明:“生产线和场所”是指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浸渍器、压缩机,以及储存液态二氧化碳的储罐、工艺罐、回收罐的所在区域。2.判定情形:(1)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事故通风设施。(3)固定式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设施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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