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的大部分部件是没有放射性的,可以用常规方法拆除。核电厂的放射性物质绝大部分都包含在乏燃料中。乏燃料在退役前或退役中运出厂外处置。核岛中带有放射性的设备与部件,可采用多种技术与方法进行去污与拆除。拆下的带有放射性的物质被送到国家或地区废物库处置。对带放射性的设备与部件,在拆除之前,一般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保存时间,以等待放射性衰变。...
基本仪器设备是保障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土壤、空气、水体、生物样品、陆地、口岸、海洋、电磁等项目的环境质量监测)、核设施和辐射源监督性监测(包括各类核设施、铀矿冶、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电磁辐射设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伴生放射性矿等)、日常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的基础条件。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的最低配备标准见下表。注:1....
辐射环境监测是指对操作放射性物质的设施周界之外的辐射和放射性水平所进行的与该设施运行有关的测量,目的在于检验核设施运行在周围环境中造成的辐射和放射性水平是否符合国家的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并对人为的核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辐射的长期变化趋势(其中包括由人为活动所造成的天然放射性核素的重新分布所引起的环境辐射水平的变化)进行监视。 ...
第 33 项“标准源、标准物质”包括:谱仪标准源、矿粉标准源,天然铀、钍-232、镭-226、铯-137、锶-90 等标准样品;5. 第 35 项中“车载监测设备”包括:X、γ剂量率仪,高量程γ剂量率仪,α、β表面污染仪,土壤、水、空气便携式采样装置,便携式γ谱仪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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