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排查治理制度可处10万元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等。 ...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突出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治理消除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
,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健全监管台账,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涉粉尘爆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方案》指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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