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有关的规划、建设、运营、评价等活动,以及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均适用此《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要求全市新建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城镇,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民用建筑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对通过绿色建筑标识初评的项目,再由市土木建筑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记者了解到,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申请由设计单位提出,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的申请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提出,鼓励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申请标识的建筑,必须在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和施工等方面体现绿色建筑特色,采用适合于绿色建筑的技术、工艺与产品,施工质量、运营管理等具有较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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