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475-201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IV、V阶段)


DB11/ 1475-2017 发布历史

DB11/ 1475-2017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于 2017-11-23,并于 2017-12-20 实施。

DB11/ 1475-201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64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DB11/ 1475-2017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7年11月23日 DB11/ 1475-201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IV、V阶段)

DB11/ 1475-2017



标准号
DB11/ 1475-2017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实施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50
发布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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