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 1451-2:1986
字体.线性黑体字.交通用字体

Typefaces; lineal linear-antiqua; lettering for transportation


标准号
DIN 1451-2:1986
发布
1986年
发布单位
德国标准化学会
替代标准
DIN 1451-2:1986-02
当前最新
DIN 1451-2:1996
 
 

DIN 1451-2:1986相似标准


推荐

首个奶瓶产品国家标准出炉 专家:不可作为执法依据

警示标志: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   易碎标志:含吸管的产品,应给出“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告语。玻璃奶瓶应附加“玻璃瓶易碎”。   温度标志:对于钠钙玻璃奶瓶,应注明“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温度较高的锅底而导致变形。...

奶瓶有了安全标准,为选购支招

3.奶瓶上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董金狮解释说,如果奶瓶字体太小,易让一些家长,尤其老人看不清上面标写的刻度、说明等,从而引发危险。选购时不妨把奶瓶放在离眼睛不同的位置,看上面的字迹是否清晰。   4.“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董金狮说,这同样是出于以上安全考虑。家长在选购时要看清楚。   ...

婴幼儿奶瓶出台安全标准 首次对塑化剂含量做出规定

●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   ●玻璃奶瓶应该有易碎标识。   ●对于含有吸管的产品,应给出“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告语。...

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又双叒叕要出新规定了!

重要内容及解读如下:  1.在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设置一定面积的特别提醒区,一定高度、与背景有明显色差的黑体字标识特别提醒警示语:  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解读:《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以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都规定了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谁引用了DIN 1451-2:1986 更多引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