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23-1995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5-12-19,并于 1996-06-01 实施,于 2009-07-01 废止。
GB 50023-199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15 工程抗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20.25 地震和防振。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地震基本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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