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球形储罐(以下简称“球罐”)的设计、制造、组焊、检验与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MPa的桔瓣式或混合式以支柱支撑的球罐。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按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球罐: 受核辐射的球罐; 经受相对运动(如车载或船载)的球罐; 公称容积小于50m的球罐; 要求作疲劳分析的球罐; 双壳结构的球罐。
GB 12337-199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8-12-08,并于 1999-12-01 实施,于 2015-02-01 废止。
GB 12337-199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74 压力容器,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3.020.10 固定容器和罐。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