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2021:1999
呼吸防护装置.呼吸装置压缩空气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 Compressed air for breathing apparatus

2014-09

BS EN 12021:1999 发布历史

BS EN 12021:1999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1999-04-15,并于 1999-04-15 实施,于 2014-09-30 废止。

BS EN 12021:199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73 劳动防护用品,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340.30 呼吸保护装置。

BS EN 12021:1999的历代版本如下: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供以下类型设备使用的压缩空气的质量要求。 a) 呼吸防护装置——自给式开路压缩空气呼吸器和开路压缩空气水下呼吸器(SCUBA)。 b) 呼吸防护装置——压缩空气管路呼吸器和水下使用的压缩空气呼吸器。 c) 逃生呼吸防护装置——自给式开路压缩空气呼吸器,包括全面罩或咬嘴组件或头罩。 该标准也适用于合成空气。 考虑到在正常环境压力和加压下使用空气。 压缩空气中杂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是在正常大气压下计算得出的值。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医疗用途的压缩空气、专门设计用于在静水压力超过 6 bar 绝对压力的水中和其他液体中潜水的水下呼吸器或设计用于高海拔的呼吸器。

标准号
BS EN 12021:1999
发布
1999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12021:2014
当前最新
BS EN 1202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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