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纸或纸板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废纸的进口管理: 4707.1000.00 回收(废碎)的未漂白牛皮纸或纸板及回收(废碎)的瓦楞纸和纸板 4707.2000.00 回收(废碎)的主要由漂白化学浆制未经本体染色的其他纸和纸板 4707.3000.00 回收(废碎)的主要由机械浆制纸或纸板(例如报纸、杂志及类似的印刷品) 4707.9000.00 回收(废碎)的其他纸及纸板,包括未分选的
GB 16487.4-2005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5-12-14,并于 2006-02-01 实施。
GB 16487.4-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70 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30.50 回收。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