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炊事省柴灶、节煤炉和炕连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运行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以柴草(薪柴、秸秆、树叶等)、畜粪和散煤为燃料的民用省柴灶、节煤炉和炕连灶。
NY/T 1001-2006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06-01-26,并于 2006-04-01 实施。
NY/T 1001-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46 供热、采暖工程,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40.01 建筑物中的设施综合。
* 在 NY/T 1001-2006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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