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601-2-47:2006
医用电气设备.第2-47部分:移动式心电描记系统安全(包括主要性能)的特殊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4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including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mbulatory electrocardiographic systems

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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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IEC 60601-2-47:2006
发布
2006年
发布单位
国际电工委员会
替代标准
IEC 60601-2-47:2012
当前最新
IEC 60601-2-47:2012
 
 
适用范围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 2.101 中定义的动态心电图系统的特殊安全要求。本标准的范围包括以下类型的系统: a) 提供心电图连续记录和连续分析的系统,允许完全重新分析,给出基本相似的结果。该系统可以首先记录和存储心电图,然后在单独的单元上对其进行分析,或者同时记录和分析心电图。所使用的存储介质类型与本标准无关; b) 提供连续分析和仅部分或有限记录的系统,不允许对心电图进行完全重新分析。本标准的安全方面适用于属于上述类别之一的所有类型的系统。如果动态心电图系统提供自动心电图分析,则适用测量和分析功能的最低性能要求。 IEC 60601-2-25 和 IEC 60601-2-27 涵盖的医疗电气设备不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连续记录和分析心电图的系统(例如“间歇性事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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