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拟改为国家标准发布(主要技术内容不变),现就修改后的标准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我国核设施退役后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技术要求,我部组织对《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53-2000)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态环境标准《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水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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