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93-2006
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The regulation of photoluminescence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GA/T 593-2006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

GA/T 593-2006由行业标准-公共安全标准 CN-GA 发布于 2006-01-05,并于 2006-05-01 实施。

GA/T 593-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92 犯罪鉴定技术,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GA/T 593-2006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GA/T 593-2006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6年01月05日 GA/T 593-2006 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GA/T 593-2006



标准号
GA/T 593-2006
发布日期
2006年01月05日
实施日期
2006年05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发布单位
CN-GA
引用标准
GA/T 120-1995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

GA/T 593-2006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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