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5587-2:2002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X-ISO 发布于 2002-03。
ISO 15587-2:200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16 水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60.50 水的化学物质检验。
ISO 15587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使用硝酸作为消解剂从水样中提取微量元素的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悬浮固体浓度小于20克/升且以碳表示的总有机碳(TOC)浓度小于5克/升的所有类型的水体。 硝酸消化方法是经验性的,它不一定能完全释放元素。 然而,对于大多数环境应用来说,结果是符合目的的。 硝酸消化适合释放:Al、As、B、Ba、Be、Ca、Cd、Co、Cr。 铜、铁。 汞、钾、镁。 Mn、Mo、Na、Ni、P、Pb、Se、Sr、Tl、V、Zn(星号表示与 ISO 15587-1 中规定的王水消解方法相比回收率可能较低,请参见参考文献 [1])。 仅当样品在消化后立即稳定时,才适合释放 Ag。 硝酸消解不适用于 Sb、Sn 以及难熔化合物(如 SiO2、TiO2 和 Al2O3)的消解。 该方法是通用的,可以使用所提供的各种设备来实施 - 消化成分不变, - 消化温度已知,并且 - 消化持续时间与该温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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