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具备的设备、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对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一、二、三级)开业资格评定和年度审验。
NY/T 1138.1-2006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06-07-10,并于 2006-07-10 实施。
NY/T 1138.1-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90 农、林机械与设备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5.060.01 农业机械和设备综合。
NY/T 1138.1-2006 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第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于 2016-05-23 变更为 NY/T 1138.1-2016 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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