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552-1991
民用航空器气压式高度表最低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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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HB 6552-1991
发布日期
1992年01月23日
实施日期
1992年03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V45
发布单位
CN-HB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气压式高度表(以下称高度表或仪表)的最低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两类基本型气压式高度表:Ⅰ类:量程1000m(3500ft);Ⅱ类:量程1500m(5000ft)。气压刻度范围均至少为946~1049hpa(28.1~30.99inHg),可以包括与气压刻度一起工作的指标来指示气压高度。引用标准:HB 6167 飞行大气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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