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规定了技术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第 4 条中列出的危险,这些危险在按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提供的规范进行 PBB 的调试、操作和维护期间可能出现。
它还考虑了当局、飞机和地面支持设备 (GSE) 制造商以及航空公司和装卸机构认为必要的一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停机坪驱动桥;固定头桥(也称为鼻装载机)或基座桥;悬索桥,用于乘客上下船。
它适用于从建筑物的接口到与飞机的连接。
典型的 PBB 示例见附件 A。
本标准不适用于: 升降休息室;乘客楼梯;其他形式的飞机通道设备或与 PBB 接口的固定建筑结构。
本标准没有建立对噪声和振动引起的危险的要求。
EN 12312 的这一部分不适用于在本标准发布之日之前制造的 PBB EN 12312 的这一部分旨在与 EN 1915-1、EN 1915-2、EN 1915-3(针对车辆)和 EN 1915-4 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