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3135-1:2003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03。
EN 13135-1:2003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53.020.20 起重机。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所有类型起重机低压电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要求,目的是确保安全相关功能的可靠性并保护人员免受影响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险。 注:相应的欧洲标准中给出了特定类型起重机和负载提升附件的具体要求。 本欧洲标准涵盖的设备从起重机电气设备的电源连接点开始,包括位于起重机外部的电源和控制馈线系统,例如柔性电缆、导线或导线、无电缆控制装置。 该标准不涵盖电气设备的单个项目,除非针对特定使用方面的选择。 本标准不包括噪声引起的危害。 它们在每种类型起重机的特定安全标准中都有涉及。 本欧洲标准涵盖的重大危险在第 4 条中确定。 本标准不涉及超过 1000 V 交流和 1500 V 直流的电压。 本标准不涵盖与人员提升相关的危险。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起重机:在 CEN 发布本文件之日之前制造。 产品特定标准的作者应复制本标准的相关条款,而不是引用 EN 13135,并应尽可能直接引用 EN 60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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