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677-2:2000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00-08-01。
EN 1677-2:2000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53.020.30 起重设备附件,77.140.85 钢铁锻件。
EN 1677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锻钢吊钩的要求,该吊钩带有 8 级闩锁,具有吊眼或 U 形夹以及重达 63 t WLL 的销钉;主要用于: 符合 EN 818-4 的链条吊索 符合 prEN 13414-1:1999 的钢丝绳吊索 符合 prEN 1492-1:2000 的纺织吊索; prEN 1492-2:2000 用于提升物体; EN 1677 的这一部分不适用于手工锻造的钩子。 EN 1677 的这一部分涵盖的危险在第 4 条中确定。 附录 A 是资料性的;并给出了吊钩尺寸的计算依据。 附录 B 为资料性内容;并给出了 8 级吊钩指定系统的示例。 附件 ZA 和 ZB 给出了与欧盟指令的关系。
11脚手架、跨越架搭设完成后未经验收直接投入使用12起吊重物时,吊件下方有人13起重作业时,无人指挥或指挥员无证14起重吊装作业无安全警示牌和安全围栏15在带电线路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16用材料U形环代替工具U形环17卸卡(U形环)横向受力18起重机械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19起重设备器具无允许荷载标识20链条葫芦超负荷使用21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
更多质量管理内容请长按上面二维码关注◆◆常见不安全行为汇总◆◆序号不安全行为列表1班前、班中饮酒,酒后上岗、串岗、脱岗、睡觉。2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喷溅、煤气、放射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烫伤、吊物下方)等。跨越运转设备、卷扬。3上下楼梯手未扶栏杆。4高处作业不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