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5459-1999
航空分析化学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


HB 5459-1999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对航空工业系统从事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分析化学检测人员的技术要求和资格鉴定程序、报考人员的条件和教师、考试和评分以及技术资格证书和有效期等。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工业系统从事分析化学检测人员以及对在职分析化学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教师和考核人员。

HB 5459-1999由行业标准-航空 CN-HB 发布于 ,于 2014-11-01 废止。

HB 5459-199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V10 航空、航天材料基础标准。

HB 5459-1999的历代版本如下:

  • 1990年09月18日 HB 5459-1990 航空分析化学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
  •  HB 5459-1999 航空分析化学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
  • 2014年07月09日 HB 5459-2014 航空分析化学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与认证

HB 5459-1999



标准号
HB 5459-1999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2014-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V10
发布单位
CN-HB
代替标准
HB 5459-201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航空工业系统从事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分析化学检测人员的技术要求和资格鉴定程序、报考人员的条件和教师、考试和评分以及技术资格证书和有效期等。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工业系统从事分析化学检测人员以及对在职分析化学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教师和考核人员。

HB 5459-1999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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