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和合格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的汽车产品的检验。对进出口汽车列车产品的检验可参照本部分使用。 出口汽车产品合同对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无规定或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部分检验。
SN/T 1688.4-2006由行业标准-商品检验 CN-SN 发布于 2006-11-01,并于 2007-05-16 实施,于 2014-06-01 废止。
SN/T 1688.4-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T40 汽车综合。
SN/T 1688.4-2006 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第4部分:汽车产品 于 2013-11-06 变更为 SN/T 1688.4-2013 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第4部分:汽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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