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荷载设计时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电机组容量为12MW~600MW级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设计,涉外电厂工程设计可参照使用。 本校规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及集中控制楼自0m地面(含地下室)至屋面间的工艺各专业及土建专业的荷载。本标准不适用于在此范围内的烟囱、烟道荷载设计。
DL/T 5095-2007由行业标准-电力 CN-DL 发布于 2007-07-20,并于 2007-12-01 实施,于 2014-04-01 废止。
DL/T 5095-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61 发电站工程,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040.20 商业和工业建筑物。
DL/T 5095-2007 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荷载设计技术规程 于 2013-11-28 变更为 DL/T 5095-2013 火电厂和核电厂常规岛主厂房荷载设计技术规程。
非常抱歉,我们暂时无法提供预览,您可以试试: 免费下载 DL/T 5095-2007 前三页,或者稍后再访问。
点击下载后,生成下载文件时间比较长,请耐心等待......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