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60335-2-106:2007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7-08-31,并于 2007-08-31 实施。
BS EN 60335-2-106: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Y63 家用电热器具,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第 1 部分的本条款由以下内容取代。 该国际标准涉及加热地毯和类似器具的安全; ——用于加热其所在房间的供暖装置,这些供暖装置将直接安装在本身可拆卸的地板覆盖物下方;单相装置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装置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注 101:用作可移动地板覆盖物的材料示例有地毯、乙烯垫或松散层压板。 注102 请注意以下事实: ——在许多国家,适用不同的接线规则; ——对于用于车辆、船舶或飞机的设备,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国家消防部门、国家建筑法规部门、国家卫生部门、国家劳动保护部门和类似部门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用于工业用途的器具; ——打算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设备,例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氛(灰尘、蒸汽或气体)的场所; ——毯子、垫子和类似的柔性加热器具(IEC 60335-2-17); ——加热垫和暖脚器(IEC 60335-2-81); ——永久集成在建筑结构地板中的柔性片材加热系统(IEC 60335-2-96); ——集成在其他电器中的灵活加热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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