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 EN 60825-2:2007由德国标准化学会 DE-DIN 发布于 2007-11,并于 2007-11-01 实施。
DIN EN 60825-2: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M33 光通信设备,L51 激光器件,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80 辐射防护,31.260 光电子学、激光设备,33.180.01 光纤系统综合。
DIN EN 60825-2:2007 激光产品的安全性.第2部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性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DIN EN 60825-2:2011 。
/T 6346.2501-2018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25-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表面安装导电高分子固体电解质铝固定电容器 评定水平EZ2018/7/117GB/T 7247.2-2018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2部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2018/10/118GB/T 7717.15-2018工业用丙烯腈 第15部分:对羟基苯甲醚含量的测定GB/T 7717.15-19942018/10/...
第25部分:分规范 表面安装导电高分子固体电解质铝固定电容器2018-07-0116GB/T 6346.2501-2018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25-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表面安装导电高分子固体电解质铝固定电容器 评定水平EZ2018-07-0117GB/T 7247.2-2018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2部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2018-10-0118GB/T 7717.15-2018工业用丙烯腈...
GB/T 6113.402-20062018-10-0114GB/T 7247.2-2018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2部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15GB/T 7717.15-2018工业用丙烯腈 第15部分:对羟基苯甲醚含量的测定GB/T 7717.15-19942018-10-0116GB/T 9634.8-2018铁氧体磁心 表面缺陷极限导则 第8部分:PQ型磁心2018-10-0117GB...
1M类激光器是产生高发散光束或大直径光束的产品。因此,整个激光束中只有一小部分可以进入眼睛。但是,如果使用放大光学仪器观察光束,这些激光产品可能对眼睛有害。光纤通信系统中使用的某些激光器是1M类激光器产品。 2类激光器的最大输出功率限制为1毫瓦(缩写为mW,千分之一瓦),并且光束的波长必须在400至700 nm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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