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生、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生、熟)。
NY/T 1513-2007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07-12-18,并于 2008-03-01 实施。
NY/T 1513-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45 畜、禽产品,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7.120.01 动物制品综合。
* 在 NY/T 1513-2007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NY/T 1513-2007 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于 2017-06-12 变更为 NY/T 1513-2017 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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