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针对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饮水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地震灾区卫生消杀用化学品安全使用与防范提要》,要求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杀虫剂使用管理及水源保护工作。...
财政、土地、城乡规划、建设、农业、林业、卫生、渔业、旅游、交通运输、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各级政府要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及《分散式指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规范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对已建成投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于2015年底前向当地环保和水利部门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协助做好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分及规范管理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饮水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选址阶段进行水量、水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方案的论证;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分、标志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应与农村饮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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