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3251:2008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X-ISO 发布于 2008-02-01。
ISO 3251: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G04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83.080.01 塑料综合,87.040 涂料和清漆,87.060.20 涂料粘合剂。
* 在 ISO 3251: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测定油漆、清漆、油漆和清漆用基料、聚合物分散体和缩合树脂(如酚醛树脂(甲阶酚醛树脂、酚醛清漆溶液等))的不挥发物质量含量的方法。 该方法也适用于含有填料、颜料和其他助剂(例如增稠剂和成膜剂)的配制分散体。 对于可用于未增塑的聚合物分散体和橡胶胶乳的方法,非挥发性残留物(其主要由聚合物材料和少量助剂组成,例如乳化剂、保护胶体、稳定剂、作为成膜剂添加的溶剂和— 特别是对于橡胶乳胶浓缩物 — 防腐剂)在测试条件下必须具有化学稳定性。 对于增塑样品,根据定义,残留物通常包括增塑剂。 注 1:产品的非挥发性物质含量不是绝对量,而是取决于测定时的温度和加热时间。 因此,当使用该方法时,由于溶剂保留、热分解和低分子量成分的蒸发,仅获得非挥发性物质含量的相对值而非真实值。 因此,该方法主要用于测试同一类型产品的不同批次。 注 2:该方法适用于合成橡胶胶乳,前提是加热一段特定的时间被认为是适当的(ISO 124 规定加热直至连续加热周期后 2 g 测试部分的质量损失小于 0.5 mg) 。 注 3:测定非挥发性物质的内部方法通常包括红外或微波辐射干燥。 这些方法的标准化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并不普遍适用。 一些聚合物组合物在这种处理过程中往往会分解,因此给出不正确的结果。 ISO 3233 和 ISO 23811 规定了测定油漆、清漆和相关产品中不挥发物含量的方法。
从2015 年下半年开始,SAC/TC5 在其修订的国家推荐性标准《色漆和清漆 术语和定义》(GB/T 5206–2015,等同于ISO 4618:2014)中采用了《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GB/T 23985–2009,等同于ISO 11890-1:2007)和《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23986–2009,等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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