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2464-1:2003
光和照明.工作场所照明.室内工作场所

Light and lighting - Lighting of work places - Indoor work places

2011-06

BS EN 12464-1:2003 发布历史

BS EN 12464-1:2003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3-01-15,并于 2003-01-15 实施。

BS EN 12464-1:200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70 电气照明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60.10 室内照明。

BS EN 12464-1:2003的历代版本如下: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要求,满足视觉舒适度和性能的需求。 考虑所有常见的视觉任务,包括显示屏设备 (DSE)。 本欧洲标准没有规定有关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的照明要求,并且尚未在 EC 条约第 137 条的应用领域中制定,尽管本标准中规定的照明要求通常满足安全需求。 有关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的照明要求可能包含在基于 EC 条约第 137 条的指令、执行这些指令的成员国的国家立法或成员国的其他国家立法中。 该标准既不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也不限制设计者探索新技术的自由,也不限制创新设备的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室外作业场所和地下采矿场所的照明。

标准号
BS EN 12464-1:2003
发布
2003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12464-1:2011
当前最新
BS EN 12464-1:2021
 
 
被代替标准
02/206060 DC-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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