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圆筒式和凹式灯头的型式和尺寸。 本部分适用于那些使用本部分中规定型号的灯头作为灯用附件的电光源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也适用于其他电光源产品的设计。
GB 1406.4-2003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3-08-06,并于 2004-02-01 实施,于 2008-12-01 废止。
GB 1406.4-200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74 灯具附件,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9.140.10 灯头和灯座。
GB 1406.4-2003 灯头的型式和尺寸 第4部分;圆筒式和凹式灯头 于 2008-04-29 变更为 GB/T 1406.4-2008 灯头的型式和尺寸.第4部分:杂类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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