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36-2008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08-06-13,并于 2008-08-01 实施。
HJ 436-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67 港口与航道工程,Z04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3.140 航道和港口建筑,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在 HJ 436-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一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海港、内河港口)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也可用于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HJ 436-2008)1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 464-2009) 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552-2010)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
根据《通知》内容,由市环保局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不再需要企业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收监测,企业不再需要缴纳环保验收监测费用。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市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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