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60077-5:2003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3-11-28,并于 2003-11-28 实施。
BS EN 60077-5:200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S35 牵引电气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9.120.50 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45.060.01 铁路车辆综合。
IEC 60077 本部分的目的是给出高压熔断器的附加或修订规则,作为 IEC 60077-2 给出的规则的补充。 注:在本产品标准中,术语“高压熔断器”是指铁路机车车辆领域使用的电压。 所涉及的高压熔断器是那些连接到电源和/或辅助电路中的熔断器。 根据 IEC 60850,这些电路的标称电压介于 600 V dc 和 3 000 V dc 之间。 这些熔断器也可用于标称电压高达 1 500 V 的辅助交流电路。 注:其中某些规则可能会在经用户和制造商协议,用于安装在除轨道车辆以外的车辆上的熔断器,如矿用机车、无轨电车等。 本产品标准与 IEC 60077-2 一起具体规定: a) 熔断器的特性; b) 熔断器必须遵守的使用条件,参考: ——正常使用中的操作和行为; ——短路情况下的操作和行为; ——介电性能。 c) 旨在确认熔断器符合使用条件下的特性的试验以及这些试验所采用的方法; d) 熔断器上标记或附带的信息。 本标准不包括熔断器的并联连接。 在制定本产品标准的过程中,考虑了IEC 60269-1和IEC 60282-1,并尽可能保留了它们的要求。 本产品标准参考了 IEC 60077-2 中给出的电工元件的一般规则,但一般条件则直接参考 IEC 6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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