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规程涵盖了采用纵梁技术对热处理碳钢、低合金钢和马氏体不锈钢铸件进行脉冲回波超声波检验的标准和程序。 1.2 当询价、合同、订单或规范规定铸件应按照 A 609/A 609M 进行超声波检验时,应使用本惯例。 1.3 本惯例包含碳、低合金钢超声波检验的两个程序。 -合金、马氏体不锈钢铸件;即程序 A 和程序 B。程序 A 是原始的 A 609/A 609M 实践,需要使用一系列包含平底孔的测试块进行校准。它还提供了角束测试的补充要求。程序 B 需要使用一系列固体校准块的后壁反射进行校准。注 1:超声检查和射线照相不能直接比较。该检查技术旨在补充指南 E 94 的不连续性检测。 1.4 以英寸-磅单位或 SI 单位表示的值应单独视为标准。在正文中,SI 单位显示在括号中。每个系统中规定的值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每个系统必须独立使用。组合两个系统的值可能会导致不符合此做法。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