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F1690-96
医用加湿器的标准规范.第1部分:有源加湿系统的一般要求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Humidifiers for Medical Use-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ctive Humidification Systems


ASTM F1690-96 发布历史

ASTM F1690-96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1996。

ASTM F1690-9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47 公共医疗设备。

ASTM F1690-96的历代版本如下:

  • 1996年 ASTM F1690-96(2004) 医用加湿器的标准规范.第1部分:自动加湿系统的一般要求
  • 1996年 ASTM F1690-96 医用加湿器的标准规范.第1部分:有源加湿系统的一般要求

 

1.1 通用标准第 1 条中给出的要求经过以下补充和修改后适用:

1.1.1 将 1.1 替换为以下内容:

1.1.1.1 本规范包括对主动汽化和雾化加湿系统的安全和性能的要求,如定义3.6 中,适合纳入呼吸系统(插管和非插管患者)。

1.1.1.2 本规范还包括对呼吸管的要求,包括加热呼吸管(加热丝呼吸回路)以及用于控制这些加热呼吸管的设备、加热呼吸管控制器。

1.1.1.3 热湿交换器(HME)不在本规范的范围内。然而,人们认识到它们的安全性和性能可能会影响加湿系统的安全性和性能。已发表的大量研究引用了 HME 与加湿系统结合使用的好处和风险。建议查看加湿系统和 HME 随附的使用说明以及现有文献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1.1.1.4 通常称为“房间加湿器”的设备、用于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加湿器以及用于调节婴儿保育箱内环境的加湿器不属于本规范的范围。

1.1.1.5 对于雾化加湿器,尚未发现可能包含有关液滴尺寸问题的指导。

1.1.1.6 用于通过呼吸系统向患者输送药物的气动雾化器不属于本规范的范围。

1.1.1.7 本规范中的附录不是强制性的,除非正文中明确声明。

1.2 以 SI 单位表示的数值应被视为标准。

标准号
ASTM F1690-96
发布
1996年
发布单位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替代标准
ASTM F1690-96(2004)
当前最新
ASTM F1690-96(2004)
 
 

推荐


谁引用了ASTM F1690-96 更多引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