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993-5:2007
欧洲法规3:钢结构的设计.第5部分:打桩工程

Eurocode 3 - 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 - Part 5: P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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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N 1993-5:2007
发布
2007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替代标准
EN 1993-5:2007/AC:2009
当前最新
EN 1993-5:2007/AC:2009
 
 
适用范围
(1) EN 1993第5部分规定了钢制承重桩和板桩的结构设计原则和应用规则。 (2) 它还提供了基础和挡土墙结构的详细设计示例。 (3)应用领域包括:陆地和水上土木工程钢桩基础;进行钢打桩工程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结构;由钢板桩组成的临时或永久支护结构,包括各种组合墙。 (4)应用领域不包括;海上平台;海豚。 (5) EN 1993第5部分还包括填充混凝土钢桩的应用规则。 (6)抗震设计的特殊要求不包括在内。 如果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影响相关,请参见 EN 1998。 (7) 还给出了围墙、支撑和锚固的设计规定,请参见第 7 节。 (8) 使用 1、2 和 3 级钢板桩的设计截面的设计在第 5 节和第 6 节中介绍,而 4 级截面的设计在附录 A 中介绍。 注:4 级板桩的测试在附录 B 中介绍。 (9) 卷曲 U 形桩的设计程序-桩和直腹钢板桩利用通过测试获得的设计阻力。 测试程序应参考 EN 10248。 (10) 本文件未涵盖岩土工程方面的内容。 参考 EN 1997。 (11) 第 4 节给出了在桩设计中考虑腐蚀影响的规定。 (12) 根据 EN 1993-1- 5.4.3 进行塑料整体分析的余量1 在 5.2 中给出。 注:附录 C 中给出了允许进行整体塑性分析的钢板桩墙设计指南。 (13) 极限状态下组合墙的设计包含在第 5 节中,包括主要构件设计的一般规定。 注:附录 D 给出了用作主要构件的管桩和工字形截面的设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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