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E580/E580M-08
受地震地面运动影响区域内隔音砖和铺设板用天花板悬挂系统安装的标准实施规程

Standard Practice for Installation of Ceiling Suspension Systems for Acoustical Tile and Lay-in Panels in Areas Subject to Earthquake Ground Motions


标准号
ASTM E580/E580M-08
发布
2008年
发布单位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替代标准
ASTM E580/E580M-08a
当前最新
ASTM E580/E580M-24
 
 
适用范围
这种做法是一套用于吊顶的规定安装方法,通常用于代替设计单独的横向约束系统。具有管辖权的机构应确定本实践对当地法规要求的适用性。这种做法涵盖在需要抵抗 ASCE 7 和国际建筑规范所定义的地震运动影响的区域安装吊顶系统和相关组件。该实践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涵盖具有轻度至中度地震潜力的区域(抗震设计类别 C),而第二部分涉及具有强烈地震潜力的区域(抗震设计类别 D、E &F)。该实践包括来自多个来源的要求,包括该实践的先前版本、CISCA 针对直挂吸音瓦和嵌入式天花板的抗震建议、地震区 0-2 和 CISCA 针对直挂吊顶组件的抗震指南、地震区 3 & 4、国际建筑规范和 ASCE 7 中的吊顶要求。目的是将这些来源的要求合并到一个综合文件中。
1.1 本实践涵盖了吊顶系统的安装及其对两组建筑的附加要求:根据 ASCE 7 和国际建筑规范的定义,其构造可抵抗地震运动的影响。这些分组适用于抗震设计类别 C 和抗震设计类别 D、E 和 F。
1.2 具有管辖权的当局应确定本实践的适用性。
1.3 规范 C 635 和实践 C 636 涵盖悬挂系统及其安装,但没有特别考虑地震横向约束需求。当指定这种做法时,它们仍然适用并应遵循。
1.4 这种做法并不是为了扼杀新产品或新方法的研究和开发。本实践无意阻止任何材料的安装或禁止本实践中未规定的任何设计或施工方法,前提是任何此类替代方案已得到当局可接受的可验证工程数据或全面动态测试的证实有管辖权。
1.5 1000 ft2 [92.9 m2] 或以下的天花板面积应免除 5.2.8 的侧向力支撑要求。
1.6 由板条和灰泥或石膏板建造的天花板,用螺钉或钉子固定在支撑从一面墙延伸到另一面墙的一层天花板的悬挂构件上,应免除 5.2.8 的侧向力支撑要求。
1.7 由结构上的链条或缆索支撑的自由浮动天花板(未直接连接到任何结构墙的天花板)只要满足以下要求,则无需满足地震力要求:
1.7.1 此类项目的设计荷载应等于 1.4乘以垂直工作重量。
1.7.2 应按5.7考虑地震相互作用效应。
1.7.3 与结构的连接应允许 360° 旋转。水平面内的运动范围。
1.8 以英寸-磅或 SI 单位表示的值均视为标准值。在正文中,SI 单位显示在括号中。每个系统中规定的值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每个系统应独立使用。组合两个系统的值会导致不符合规范。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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