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现场研究的试验机构组织和人员、质量保证计划、试验设施、仪器、原料、试剂、试验系统、试验样品和参照物、标准操作程序、研究结果的报告、记录和材料的存储和保留。 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以下简称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素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GB/T 22275.4-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08-04,并于 2009-04-01 实施。
GB/T 22275.4-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00 标准化、质量管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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