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的喷灌、微灌(滴灌、微喷灌、涌泉灌、小管出流灌等)工程的 设计、施工安装与运行管理。
CECS 243-2008由行业标准-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CN-CECS 发布于 2008-06-13,并于 2008-10-01 实施。
CECS 243-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57 灌溉排水与水土保持工程,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3.160 水利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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